主办:马克思主义学院
承办: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为了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过程性考核来客观公正的核定学生成绩,帮助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弘扬中国精神,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2月1日在2017级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班级中开展“红色经典诗文”朗诵比赛。
二、主题:践行十九大精神
三、活动方案
“红色经典”诗文朗诵比赛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分班预赛阶段(各任课教师负责)
1、各自然班以十人(每组必须有男女同学参与)为一小组作为参赛的基本单位,每小组自行推荐一人或多人,但不能超过6人,进行诗文朗诵。
2、朗诵诗文由各小组自行选定,朗诵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3、每一小组自行推荐一名预赛阶段评委,参与成绩评定。
4、每班决出一组第一名,代表本班参与复赛。
5、预赛阶段比赛由任课教师在理论教学课时内完成。
6、预赛阶段比赛必须在10月28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 复赛阶段比赛(张在兴负责)
1、复赛阶段前十二名进入总决赛。
2、复赛阶段比赛评委:(暂定)
3、复赛时间: 11月24日下午。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情景教学实训室(立德楼T1-2)。
4、推荐参与复赛数量:15支
第三阶段 全校总决赛阶段(樊卓华负责)
1、决赛时间为12月1日下午,地点:思政课实训室(立德楼T1-2)。
2、决赛阶段评委
3、朗诵诗文及表演者由参赛小组自行决定,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4、决赛队伍人数不能超过6人。
5、决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八名。
6、决赛阶段朗诵内容为限定内容,必须从朗诵参考指南中选取。
四、活动保障
(一)组织保障
1、活动执行小组
总负责:张在兴
成员:樊卓华、魏建华、韩丹、邓敏、李艳华、蒋贤宝、幺泉杨、彭玲、王鹏飞。
2、活动指导
傅琛
3、活动工作人员
陈华 鄢文强
(二)经费保障
(三)宣传保障
本活动宣传活动由红色读书协会完成。
本活动新闻报导由活动指导小组完成。
决赛朗诵选题(决赛朗诵篇目必须从里面选):
1、臧克家:《有的人》
2、食指:《相信未来》
3、舒婷:《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
4、流沙河:《理想》
5、闻一多:《祈祷》
6、杨牧:《我是青年》
7、艾青:《光的赞歌》
8、王怀让:《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附件一:评分标准
一、仪表(30分)
(1)服装整洁,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10分);
(2)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5分);
(3)表演能和朗诵融为一体(5分);
(4)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10分);
二、组织形式(30分)
(1)表演者使用的诠释方式与众不同,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朗诵形式富有创意。上下场迅速有序、有礼貌(15分);
(2)形式新颖、灵活多样,整体效果好。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15分);
三、朗诵技艺、内容(40分)
(1)符合本次活动要求,主题鲜明突出 ,内容积极向上 ,思想性强(10分);
(2)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5分);
(3)朗诵熟练,声音洪亮优美,清晰,能够脱稿(5分);
(4)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正确把握诗歌节奏,韵律明显(5分);
(5)节奏准确、协调,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5分);
(6)很好地表达该诗词的主题和内涵,升华了青年朝气蓬勃的气质,具有震撼感(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