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见附件1)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学科分类: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三、评奖范围
凡本省作者在规定参评时限内发表的学术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一)参评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及要求:
1.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和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赣内资字号)连续出版的内部资料上发表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或被设区市(厅、局)以上党政领导部门采纳、被省级以上领导给予肯定批示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但须出具相关证明或批示原件。
3.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和刊物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4.与省外作者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必须由我省作者担任主编并由我省作者独立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与省外作者合作的论文、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必须是以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与国外作者合作研究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成果,必须是由我省作者担任主持人,且独立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并经我省作者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本省多人合作的成果,必须由第一作者申报参评。
5.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但须符合参评成果年限规定;非同一专题的个人论文集和非个人论文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参评。
6.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研究成果,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获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或获其它非政府奖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可申报参评。
7.多卷本的科研成果必须各卷(册)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其阶段性成果不予参评。丛书可以整套申报,整套申报的由主编具名申报,此时单本则不能重复申报。如丛书中各作品的内容体系相对独立,可单独申报,但必须得到丛书主编的书面认可,此时丛书则不能再重复申报。
(二)凡属以下情况的,不列入参评范围:
1.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大事记,以及整理、剪辑转抄的资料和增刊。
2.已获中央或省部级别奖励的成果;第一作者为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凡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
四、评奖标准
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研究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见解或新的科学结论。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选题有重要意义,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创造性地揭示本学科领域的规律,提出了新材料、新观点、新结论,填补了本专业内的空白;或进入前沿学科,开拓了新的领域;或对原有的研究作了新的补充、完善和更正;或在方法上有新的突破,对学科建设有较大贡献。
2.应用对策研究成果:选题有现实意义,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对当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社会评价好,被有关党政领导部门采纳或获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批示,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科普读物:观点正确,科学性强,生动活泼,通俗易懂,集知识性和科学性于一体,获得广大读者好评,对传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改革开放与和谐社会建设,起着良好的启迪与导向作用。
4.译著:翻译的原著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译文准确、通达、雅致,符合原著风貌,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产生良好影响,获得社会好评。
5.工具书:适应社会科学研究和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内容丰富,数据、资料准确,编排科学,差错率极小,检索方便,给社会和思维领域提供了新资料新知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6.古籍整理和注释:准确可靠,缜密周到,有补正残缺、钩沉补漏的作用,注释简明、通达、富有创造,受到学术界和读者的好评。
在评审中,对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掌握标准应有所侧重。前者主要考察其学术水平与理论价值;后者主要注重其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五、奖项设置及比例
总获奖数控制在总有效申报数的28%左右。其中一等奖占总获奖数的10%,二等奖占总获奖数的40%,三等奖占总获奖数的50%。
六、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3.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5,用A4纸填写打印)一式6份。
4.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5.每项申报参评成果交纳申报费100元。
6.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学会工作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七、我校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5月10日。
请申报老师将纸质申报材料于5月10日前送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至35037169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斐
电 话:0791—87118826
电子邮箱:350371696@qq.com
网 址:www.jxss.net.cn(提供评奖实施细则及相关电子表格下载)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