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中心组(简称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并可根据学习内容,适当吸收科级干部参加中心组的学习。支部书记担任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学习的总体安排,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中心组学习。
二、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自学与集中、阅读原著与组织交流、通读与精读相结合的原则。
三、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天,每两月集中学习一次,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率应在80%以上。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得以会代学。
四、中心组学习内容由办公室依据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材料统筹安排。
五、中心组成员应按要求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专题、有学习笔记、有作辅导报告的发言提纲。
六、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时间全体成员不得缺席,有特殊情况须向组长请假。
七、中心组成员所撰写的中心发言材料,由院办负责收集、整理,并在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上发表,供大家学习。
八、对学习计划实施情况,年终进行总结,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
二0一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