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培养规划和目标
1.应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方向带头人的培养切忌急功近利,要有长远眼光,应提前作出预测和规划。
2.在人才培养结构上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方向带头人、后备方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
3.对不同层次的培养对象,应根据自身规模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培养计划和目标,其内容包括思想素质、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提高等。
4.必须措施可行,计划落实。
二、培养途径和方法
1.思政部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科方向带头人赴国内外学习、访问、研修、考察、讲学及参加学术会议。出省考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及开展国内合作研究,有助于学科方向带头人跟踪最新学术前沿,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2.对于后备方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使他们完成博士后、博士学业,使他们长知识,长才干。同时让他们积极争取承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以任务带学习,结合完成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培养提高。
三、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
对学科方向带头人,除了给任务压担子外,还应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给他们以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和条件。
1.为了保证学科方向带头人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思政部应在教学与科研中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思政部领导还应经常听取学科方向带头人的意见,并及时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
3.在选派参加学术会议、考察访问、科研经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4.每年根据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发给一定的学科方向带头人津贴,使他们更好地为学科建设服务。
四、学科方向带头人的考核
1.应对方向带头人进行业绩考核,全面了解带头人新的学术成就,了解他们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的新的贡献以及他们的带头核心作用;了解学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起到弘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
2.考核内容主要是带头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制定本方向学科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开展方向学术活动等。
3.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方法可分为评审法(定性)和计量法(定量)两种。所有定性和定量考核都应根据各级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要求配有详尽的考核细则和计分方法。
4.通过考核,思政部根据方向带头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身体年龄状况及学科的整体发展状况,确定其是否继续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