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中医药学科发展计划(1010计划)实施方案

日期:2018-04-18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和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学校世界中医药名校建设目标及一流学科发展需要,特制定支撑中医药学科发展计划(1010计划)实施方案。

一、 建设思路

遵循“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建设思路,结合学科发展需要,以“1010计划”为抓手,分层次建设,分阶段考核,进一步夯实基础学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新兴交叉学科和一批基础学科,支撑推动中医药主体学科发展,通过服务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学科整体水平。

二、建设学科

(一)“1010计划”中的第一个“10”是遴选立项的10个新兴交叉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已经列入中医、中药硕士点建设的学科不在此范围)。

(二) “1010计划”中的第二个“10”是遴选立项的具有比较优势的10个基础学科。

三、遴选条件

(一)学科遴选条件

1.新兴交叉学科:

(1)须跨学科专业、跨院(系)组成并支撑中医药主体学科发展;

(2) 有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的研究队伍,队伍成员10-15人。学科队伍结构合理,正高职称比例不低于15%,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比例不低于20%,45岁以下的人员不低于60%。

(3) 至少具有两个以上稳定的、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方向,研究目标明确,研究重点突出,能针对关键性、综合性和重大问题,组织多学科专家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 ;

(4) 依托单位能为学科建设工作提供保障及相关条件。

2.基础学科:

(1)支撑中医药主体学科发展,主要做基础教学和研究的学科;

(2)有一支教学能力强、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的研究队伍,队伍成员10-15人;学科队伍结构合理,正高职称比例不低于15%,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45岁以下的人员不低于60%。

(3)至少具有两个以上稳定的研究方向,其中有一个与中医药交叉的学科方向,研究目标明确,研究重点突出,能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支撑。

(4) 依托单位能为教学研究工作提供保障及相关条件。

(二)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创新的学术思想,有大局观念有大局意识与奉献精神,有组织能力和凝聚力,办事团结他人,办事公平公正,有较强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

(2)原则上应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长期坚持在科研、教学、医疗一线工作,积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近5年系统讲授过2门以上课程,教学质量高,已经培养3届以上研究生。

2.业绩条件

原则上至少应符合以下条件的3条以上。

(1)现任国家级(一级学会)学术组织理事及以上或省级学术组织副理事长及以上。

(2)主持承担省部级项目2项及以上,科研经费累积在5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15万元及以上)。

(3)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排前6)或江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排前3)或江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前2)或江西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前1),或一级学会一等奖(排前2)获国家社会科学奖或江西省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前3)或江西省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前2)或江西省社会科学三等奖(排前1)。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7)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3)或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2)或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1)。

(5)被SCI、EI、ISTP、A&HCI、CSSCI、ISSHP收录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3篇或学术专著2部(排第1)或1篇论文和学术专著1 部(排第1)。

(6)获发明专利授权且转让1项及以上(第1完成人)。

(7)主编行业规划教材1部。

(8)担任省级科研团队负责人或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负责人。

(9)具有厅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称号:如省名中医、省杰出青年人才资助计划、井岗学者特聘教授、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资助计划、赣鄱英才、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

四、建设任务及总体目标

(一)加强交叉学科特色培育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需求,以中医药产业需求为导向,通过改革体制机制,打造校级交叉科研平台,设立学校交叉学科研究项目专项基金,营造学术氛围,加强跨学科的学术交流,大力推动学科交叉和融合,谋划和布局一批与中医药事业未来发展、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支撑的新兴交叉学科,着力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促进传统学科向健康服务业、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医药产业等领域拓展,开辟新的学科或学科领域,在同类院校中形成一定特色优势。到2020年,逐渐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具有比较优势的学科。力争2-3个学科获批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兴培育学科或新增硕士点或新专业,学科对服务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服务行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二)促进基础学科突破

遵循学科发展的规律,巩固已有的学科基础,努力提高基础性学科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强人文社科、理工科、医学的基础学科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学科,促进其对中医药学科的支撑和辐射作用,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基础性学科体系,推动学科整体实力提升。到2020年,争取2-3个学科在省内具有较高影响力;若干学科在教学名师、精品课程、教学研究等方面实现突破;新增硕士点或新专业。

五、学科具体建设目标

(一)到2020年,每个交叉学科应达到:

1.人员结构

学科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良好;学科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应不少于40%;学科专长结构应符合本学科发展和建设的需要。

2.科学研究

交叉学科的课题和论文应紧密围绕学科研究方向,有充足的研究经费,总数应达到100万元以上;共承担5项及以上具有本学科研究特色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力争获得具有本学科研究特色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在北大中文核心、CSSCI、CSCD、SSCI、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具有本学科研究特色的论文年均2篇及以上。

3.教育教学

主编或副主编本学科教材1-2部,建设在线课程1-2门。

4.学科、硕士点和专业建设

力争获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或新增硕士点或新专业。

5.服务社会

服务国家及区域经济发展、服务行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包括智力支持、成果转化等)

(二)到2020年,每个基础学科应达到:

1.人员结构

学科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良好;学科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应不少于40%;学科专长结构应符合本学科发展和建设的需要。

2.教学与科学研究

共承担至少5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总经费数不少于80万元(人文社科60万);共承担至少3项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在北大中文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科研或教学改革类论文年均2篇及以上。

3.教育教学

主编或副主编本学科教材3-4部,建设在线课程1-2门。新增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2门。新增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

六、申报及遴选

(一)遴选范围

各学科申报需满足学科遴选条件,其中申报的新兴交叉学科名称自拟,基础学科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2011]11号)里的学科名称进行申报。

(二)遴选原则

学科的遴选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公开公正” 的原则,充分调动全校教师参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遴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科填报《江西中医药大学培育学科申报表》,报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2.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申报表和建设方案,拟定建设学科名单。

3.拟建设学科名单报至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至学校一流学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建设学科名单,并公示。

七、建设经费

被列入建设的学科支持5万元/年。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江西中医学院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及管理

(一)被列入建设的“1010”计划中学科的组织及管理按照《江西中医学院重点学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管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施年度考核机制。

1.各学科按学科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目标管理,每年初由学科带头人组织学科成员集中讨论制定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和经费预算,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1010”计划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和《江西中医药大学“1010”计划学科建设经费预算表》,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对学科制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及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目标及预算实施。

2.每年末组织年度考核,各学科填写本年度的《江西中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成效表》及《江西中医学院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对学科本年度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OA系统公示。

3.学科建设经费按年度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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